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开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科普基地的运行状况,依据《邯郸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按照“年度申报、集中评审、分类指导、严格管理、定期评价、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对市级科普基地开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2024年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附件1)。
二、评价内容
科普基地场地设施和科普创作水平提升、科普人员和经费保障、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产出能力、科学知识和科普工作宣传、基地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填报的数据时间期限为2025年1月-2026年6月。
三、评价材料、程序
(一)评价材料
1.《邯郸市科普基地建设运行报告》;
2.相关佐证材料。
(二)填报程序
各参评单位填写《邯郸市科普基地建设运行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驻邯省部属、市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四、有关要求
1.未按要求评价的,将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2.各参评基地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参评单位填报的评价材料认真审核把关。
3.评价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填写《市级科普基地评价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8月31日前,统一将评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科技中心828房间),同时报送建设运行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3113889
附件:
1.参与评价的市级科普基地名单
2.邯郸市科普基地建设运行报告
3.市级科普基地评价汇总表
邯郸市科技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