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开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受理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等2类市级研发平台申请。
二、政策依据
根据《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和认定工作。
三、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我市域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2.符合对应市级研发平台认定条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编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3.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驻邯单位,可通过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需提交《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技术创新中心固定人员情况;
2.技术创新中心科研、办公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3.近三年来承担的研究开发项目、获得经费情况;
4.获得科技成果情况;
5.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研发投入审计报告;
7.其它证明材料。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需提交《邯郸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实验室固定人员情况;
2.实验室科研、办公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3.近三年来承担的研究开发项目、获得经费情况;
4.获得科技成果情况;
5.其它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2.申报单位和拟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属企业性质的,生产经营正常。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并填写《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汇总表》,于2026年8月31日前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万喻
联系电话:3113889
邮箱:Law0310@163.com
附件:
1.《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等办法
2.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
3.邯郸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汇总表
邯郸市科技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