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我市科技计划管理体系,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依据《承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内容
本次试点将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推荐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由试点单位自主开展上述工作,对推荐立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负主体责任。
二、试点申请条件
1.试点单位应为驻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具有健全的内部项目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组织开展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评审等条件,能够严格执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3.设有专职科研管理部门,配备熟悉项目管理政策并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须向市科技局报送试点申请、试点工作管理方案、项目管理制度等材料,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连同纸质文件一并报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李方序 薛巍
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403室
联系电话:0314-2025160
电子邮箱:kjjgzk@chengde.gov.cn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