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政〔2026〕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科协,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省直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落实《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和《科技日报社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举办“2026年第七届河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并择优推荐团队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进“十五五”科技谱新篇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科技大厦)
三、活动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
(二)展演汇演时间
形式审查:7月21日之前
初赛:7月30日之前
决赛:8月20日之前
详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自愿报名。每个单位最多推荐不超过5个实验。
2.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年龄18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选手职业不限,鼓励科研人员参加。组队参加的团队人数不超过6名(其中1名为队长),报名超过6人团队将视为无效报名。非实质性展演人员(如播放视频、PPT、搬运道具等人员)不纳入代表队人员数量。每位上台的展演选手均需承担台词、动作等实质性表演内容。
活动统一采取线上报名。请各单位于7月13日前,将推荐参加展演汇演活动的选手的报名材料(附件2盖章扫描件,自选实验视频及团队介绍VCR)发送至邮箱zcfgc@hebkjt.cn。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或逾期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3.活动费用。参加活动人员差旅、住宿费用自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4.审查要求。推荐法人单位及归口部门应确保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
5.择优参与重大科普活动。鼓励河北省各科普基地和高校院所积极推荐作品参赛,省科技厅将在参加展演汇演的团队中,按需择优遴选获奖团队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等全省重大科普活动。
五、评选办法
省科技厅联合省科协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的科学实验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设置奖项若干并颁发证书。
六、联系方式
活动承办方
联系人:刘欢欢 陈子榭
联系电话:0311-86057018 18033721209 15933526700
活动主办方
联系人:宋俊娜 张 勇 姚 琳
联系电话:0311-85803093 66509176 86698228
附件:
1.2026年第七届河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实施方案.doc
2.2026年第七届河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报名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