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请充分反映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以此作为基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归口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
3.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含word电子版)统一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按照其中“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基地名称要突出主题、特色,格式应为“****+科普示范基地”。)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制度文件、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证明等)。申报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填写“佐证材料目录”后,将佐证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进行整理编号,作为《申报表》附件一同上报。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申报单位将视频资料做成存储介质。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盖章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名称+科普示范基地名称)。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及提供佐证等材料,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3.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25年10月19日前,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电子版发至:kjjzfc318@sina.com)。
联系电话:85053256 85085849
附件:
1 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 石家庄市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