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高区[2016]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高区[2020]12号)精神,现拟对2021年度在核心区域内,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院士重点合作单位等落实资金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内企业、机构有异议的,可向高新区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段然 3012911 李哲 3012513
附件:拟补助名单
公示名单.docx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