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市监规〔2021〕2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338号)要求,2021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拟补助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现将拟补助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67565809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传真电话:0311-67565808
附件: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拟补助项目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