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市级重点财政科技资金项目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资金风险防控和监督,全面掌握我市重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经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市级财政科技资金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范围

2019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资金项目(详见附件1)。

二、监督评价依据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科字〔2019年〕97号)、《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级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张科字〔2019年〕103号)及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任务书等。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项目书面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并抽取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监督核查。

1、书面资料审查。所有项目承担单位针对项目基本情况、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存在问题准备评价资料。一是填写《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表》(详见附2);二是按照《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要求整理报送资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彩色,电子版),纸质原件备查。项目承担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上报至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评价资料并报送至各主管业务科室;各主管业务科室负责将所有评价资料报送至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监督核查。市科技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抽取部分重点项目,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项目具体执行情况、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实地监督评价(具体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报送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与指导。(注:附件3电子版资料以项目名称命名、按清单需提供资料形成多个文件夹)。

2、各归口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准备工作,负责对所有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3、业务主管科室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形成资料汇总表(详见附件4)。

4、评价资料报送时限:

项目承担单位报送时限:2021年10月20日

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时限:2021年10月30日

业务主管科室报送时限:2021年11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监督评估科 杨红杰  0313-4193631  15803238868

电子邮箱:zjkskjjjdpgk@163.com

附件: 1. 2019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项目清单.doc

       2.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表.doc

       3. 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doc

       4.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监督评价项目汇总表.doc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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